2022建立神人家庭為著神國的擴展1

建立神人家庭為著神國的擴展

享受聖經

恩愛不渝

 2019第一篇基督徒的婚姻觀

詩歌

見證1

見證2


總結與訓練前言


2022建立神人家庭為著神國的擴展 1&2篇全

第一篇基督徒的婚姻觀



總結(第一,二篇)

詩歌


b0905盼望與預備—新郎快來到


2022信息

第一篇 基督徒的婚姻觀

2019信息1


2019信息2

壹、前言
一、沒有甚麼比婚姻生活更代表人的生活。就一面說,人的生活就是婚姻生活。我們的工作和日常生活的事,都與婚姻生活有關。因此我們可以說,婚姻生活代表人的生活。

二、在這多樣化的社會裏,邪惡的勢力正日漸高漲,敗壞的情慾也愈趨氾濫,每個家庭都會受到或多或少不同程度的衝擊。到底甚麼是正確的婚姻?我們該如何看待我們的婚姻?該如何因應我們的婚姻?我們盼望與弟兄姊妹一同回到聖經來認識神的心意為何?使我們能有正確的態度來面對我們的婚姻。

三、我們為甚麼要結婚?婚姻由誰來發起?婚姻出了問題該怎麼辦?這些都是本篇信息要交通的重點。


貳、面對婚姻的態度 

一、尊重 

(一)婚姻當在眾人中間受尊重,床也不可污穢,因為淫亂和姦淫的人,神必審判。(來十三 4) 

(二)在召會生活中,弟兄姊妹之間的接觸是無法避免的;因此,為著保護自己不受玷污,我們必須尊重婚姻,行為也不可放肆。這件事嚴重的影響我們在神經綸中的長子名分。流便就是因他的污穢,失去長子名分(創四九 3~4,代上五 1);約瑟就是因他的純潔,得著長子名分(代上五 1,創三九 7~12,見來十二 16 註 1)。淫亂、姦淫的人,神必審判,召會也必須審判(林前五 1~2,11~13),因為沒有甚麼比這種污穢,更破壞聖徒和召會生活。(來十三 4 註 1) 

二、用聖別和尊貴持守自己的器皿 

(一)要你們各人曉得,怎樣用聖別和尊貴,持守自己的器皿,不放縱私慾的邪情,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;也不要在這事上越分,佔他弟兄的便宜;因為關於這一切的事,主必報應,就如我們先前告訴過你們,又鄭重見證過的。(帖前四 4~6) 

(二)婚姻是召會生活非常重要的因素,一個召會是健全、健康,還是失去其元素與素質,多半在於婚姻生活。不要輕看婚姻這件事。我們必須尊重婚姻,意思是說,我們要用聖別和尊貴,持守自己的身體,就是自己的器皿(帖前四 3~4),免得「有人在這事上越分,佔他弟兄的便宜」。(帖前四 6) 

(三)在召會生活中,弟兄姊妹之間的接觸,必須是聖別的。這意思是說,我們尊重自己的婚姻,也尊重別人的婚姻。尊重婚姻,意思就是用聖別和尊貴持守自己的身體,並且遠避淫行。 

(四)為避免遭受試誘而陷在情慾的網羅,某些特定的場所我們要逃避,酒肉朋友要斷絕往來。保羅在提摩太後書第二章第二十二節說「你要逃避青年人的私慾,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,竭力追求公義、信、愛、和平。」 

(五)與其他的異性往來時,應避免單獨相處,以免因情慾的失控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。不要對自己太有把握,我們都是墮落過的人,不要讓你裏面的情慾有發展的機會。 

參、婚姻的作用 

一、為要彼此幫助 

(一)在創世記裏給我們看見,當神創造的時候,神對所造的一切東西,樣樣都說好。除了第二天因為空中是撒但盤踞的地方,神沒有說好,其餘每一天神所作的都是好的。但是到了第六天,神造人纔造一個的時候,神不只沒有說好,反而說不好。神說「那人獨居不好」(創二 18)。不是說人造的不好,乃是說人只造了一個,只造了一半,所以說不好。   

(二)「配偶」這個辭的意思是要把他配上去,纔能叫他得著幫助。這個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就是能配他,給他幫助。神替亞當造一個配偶,與亞當同樣是在第六天造的。神把夏娃造出來,就帶到亞當面前。所以夏娃的產生,乃是為著婚姻。 

(三)在創世記二章神的創造裏,有婚姻。到了約翰二章,也就是主耶穌剛出來盡職的時候,在迦拿也有婚姻,主耶穌來變水為酒。這就給我們看見,主不只許可這件事,並且稱許這件事,嘉許這件事。你在那裏看見說,主耶穌不只在人結婚時出席,主並且幫助他作得更好。所以,婚姻這一件事,是神所發起的,也是主耶穌所特別嘉許的。所以這一件事是完全出於神的。 

(四)神的目的乃是要有一個丈夫,有一個妻子,是能彀彼此幫助的,所以稱他的妻子作「配耦」或「配助」(helpmate,亦即配上去成為幫助)。神要人有一個共同的生活,要彼此有交通,彼此有幫助。 

二、為要防止犯罪 

(一)婚姻的起點,不是在人犯罪之後,乃是遠在人犯罪之前。人不是第一天受造就犯罪,人是第一天受造就結婚。 

(二)在舊約,罪還沒有進來的時候,神已經設立了婚姻。到了新約的時候,保羅在林前七章,就給我們看見說,因為有罪進來的緣故,不只不禁止婚姻,反而變作更需要婚姻。  

(三)婚姻能防止犯罪。所以保羅就告訴我們說,為了要免去犯姦淫的緣故,男人應該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應該有自己的丈夫。林前七章裏面,保羅並沒有定性的感覺為有罪,他反而給我們看見,男女都應該結婚,纔防止犯罪。

(四)性的需求不是罪,但在婚姻之外發展性的關係就是犯罪。所以男人應該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應該有自己的丈夫。因為罪進來,婚姻能防止罪的產生,所以要有婚姻。 

(五)保羅在林前七章說到婚姻的問題,在起頭的時候就說,男人不能主張自己的身體,女人也不能主張自己的身體。保羅在這裏的教訓是彀清楚的,夫妻除為了事奉主的緣故,否則就不該分開,免得有姦淫。神為著防止姦淫的緣故,就定規說,男女應該結婚,並且應該不分開。 

(六)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九節保羅說「但他們若不能自制,就可以嫁娶,與其慾火中燒,倒不如嫁娶為妙。」使徒保羅的意思是性的需求不是罪。就是性的需求相當強的人也不是罪。並且神規定,性的需求強的人應該結婚。不要一面又不結婚,一面又落到罪裏面去。這就是主給我們看見的。 

三、為要一同承受生命之恩 

(一)彼得前書第三章第七節說「照樣,作丈夫的,要按情理與妻子同住,因為她是比你輭弱的器皿,是女性;又要按她應得的分敬重她,因為她是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,好叫你們的禱告不受攔阻。」 

(二)生命之恩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成為包羅萬有、賜生命、內住的靈。三一神現今在我們裏面作生命之恩。丈夫和妻子都是一同承受這生命之恩的。我們一同承受生命之恩。 

(三)這種承受是「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…的基業」的一部分(彼前一 4)。我們永遠基業的一切項目與神聖的生命有關,這生命是我們藉著重生所得著,並在我們整個基督徒的生活中所經歷並享受的。所有作丈夫、作妻子的需要看見,在他們的婚姻生活中,丈夫和妻子乃是一同承受這樣的基業,特別是承受生命之恩。 

(四)神喜歡夫妻一同來事奉祂。神歡喜有亞居拉、百基拉來事奉祂,歡喜有彼得和他的妻子,猶大和他的妻子,一同來事奉祂。不只是一個人作基督徒,乃是兩個人作基督徒。不只是一個人受恩,乃是兩個人共同受恩。 


 肆、要不要結婚 

一、結婚的人有三大難處 

(一)結婚是一個束縛。保羅說,「你有妻子束縛著麼?就不要尋求脫離。」(林前七 27)許多時候,人一結婚就不得自由,人一結婚就有許多事情要作。因為有妻子纏著,所以就不得不作。 

(二)結婚的人有苦難。他說,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」(林前七 28)人一有婚姻,自然而然肉身的苦難就必加增,叫他不能專心事奉主。 

(三)結婚的人是為著世上的事罣慮(林前七 32~34)。這一個為著世上的事的罣慮,主耶穌在馬太十三章說,很容易把麥子擠在荊棘裏面,不能彀結果子。  

1、我願你們無所罣慮。沒有娶妻的,是為主的事罣慮,想怎樣討主喜悅;娶了妻的,是為世上的事罣慮,想怎樣討妻子喜悅,就分心了。(太十三 32~33) 

2、未結婚的婦女和守童身的女子,是為著主的事罣慮,要在身體和靈上都聖別;已經出嫁的,是為世上的事罣慮,想怎樣討丈夫喜悅。(太十三 34) 

二、關於守童身 

(一)保羅給我們看見說,結婚的人有三個難處。守童身的人,的確能彀將身體的力量,完全用在主的工作上。人如果守童身,能彀省去許多難處。 

(二)保羅沒有命令叫他們守童身,但讀保羅的話,保羅的傾向是要人守童身。保羅在那裏沒有甚麼自己的主張,只是將事實告訴弟兄們,你們如果結婚是好,因為能彀免去犯罪的危險;可是結婚要叫你們多有束縛,多有苦難,同時多有世上的罣慮。 

(三)甚麼樣的人可以守童身 

1、要有神的恩賜 

(1)保羅說「我願意眾人都像我一樣;只是各人都有自己從神得來的恩賜,有人是這樣,有人是那樣。」(林前七 7) 

(2)守童身乃是神的恩賜。這個人接受神的恩賜是這樣,那個人接受神的恩賜是那樣。若是我需要結婚,連結婚也是神的恩賜,沒有恩賜就結婚不來。 

2、守童身的條件 

(1)只有性的感覺,而沒有性的強迫。 

(2)自己有意思守,而且是堅定的。(林前七 37) 

(3)必須沒有環境上的難處(林前七 37)–沒有不得已的事。


伍、結婚的對象 

一、舊約的命令 

(一)不可與他們結親: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;因為他們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我,去事奉別神,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,就速速的將你們滅絕。(申七 3~4) 

(二)你們若稍微轉去,依附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,與他們彼此結親,互相往來,你們要確實知道,耶和華你們的神,必不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去;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網羅、陷阱、肋上的鞭、眼中的刺,直到你們在耶和華你們神所賜的這美地上滅亡。(書二三 12~13) 

(三)那些日子,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、亞捫、摩押的女子為妻。他們的兒女說話,一半是亞實突的話,不會說猶大的話,所說的是照著各民的方言。我就斥責他們,咒詛他們,打了他們幾個人,拔下他們的頭髮,叫他們指著神起誓,我說,你們不可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為自己的兒子和自己娶他們的女兒。我又說,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些事上犯罪麼?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,且蒙他神所愛,神使他作全以色列的王;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。難道我們要聽從你們,行這一切大惡,娶外邦女子為妻,行事不忠信得罪我們的神麼?(尼十三 23~27) 

(四)猶大人行事詭詐,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,行了一件可憎的事;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愛的聖所,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。凡行這事的,無論是叫醒的、答應的、或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的,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。(瑪二 11~12) 

二、新約的話 

(一)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束縛的;丈夫若睡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隨願嫁人,只是要嫁在主裏的人。(林前七 39) 

(二)你們跟不信的,不要不配的同負一軛,因為義和不法有甚麼合夥?光對黑暗有甚麼交通?(林後六 14) 

陸、需要結婚而找不到信的對象怎麼辦 

一、弟兄最好是娶在主裏面的姊妹。如果沒有那一個可能,他能彀不娶是最好,他如果需要娶的話,我們還是願意他娶。就是不信的,我們還是願意他娶。  

二、因為如果不結婚會犯罪,那是犯道德上的罪。如果娶不信的女子,可能犯神行政上的罪。道德上的罪比行政上的罪重。我寧可犯神行政上的罪,不可犯道德上的罪。 

三、如果你想娶不信的人,你必須清楚知道將來難處可能非常大。 

(一)不信的一方會干涉信仰的自由 

(二)會干涉你兒女信仰的自由 

(三)甚至會把你拖去拜偶像 

四、我要對年長一點的弟兄姊妹說幾句話,當你們看到初信的弟兄姊妹遇見這樣的問題時,你們要小心,不要給他們把門開得太大,以致他們隨便與不信的人結婚。另一面,不要把門關得太緊,以致他們不犯行政上的罪,而去犯道德上的罪。 

柒、已結婚的有一方不信怎麼辦 

假定有一個弟兄已經結婚了,他的妻子是不信的;或者有一個姊妹,她的丈夫是不信的,那該怎麼作? 

一、積極的傳福音給他(她),早日帶他(她)信主,同過召會生活。 

二、他(她)雖尚未信主,但不反對信主,仍願與你(妳)同住,就應該與他(她)和睦相處,相信主會施拯救。 

(一)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離棄妻子; 

(二)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,她就不要離棄丈夫。 

(三)因為不信的丈夫,就因著妻子被聖別,並且不信的妻子,也因著弟兄被聖別。(林前七 12~14) 

(四)你這作妻子的,怎麼知道能不能救你的丈夫?你這作丈夫的,怎麼知道能不能救你的妻子?(林前七 16) 

三、如果有丈夫因著妻子信主的緣故要走開,如果有妻子因著丈夫信主的緣故要走開,就讓他離開罷。(林前七 15) 

(一)信主的人如果信得徹底,家庭裏就要發生事情。今天如果有一方,因著另一方信主的緣故而要求離婚;他(她)說,你(妳)信了主,我不要你。在竭力挽回無效的情況下,就讓他(她)離開罷。 

(二)有一個原則必須弄清楚,就是說,主動的不是我們信主的這一方,乃是對方。不是我說要離婚,乃是對方說要離婚。是他(她)在那裏不滿意,因為你(妳)相信了主,所以他(她)要走。如果他(她)要走,就讓他(她)走。 

捌、離婚 

一、在聖經裏,離婚只根據一個條件,就是犯姦淫。乃是與別人有性的行為,這是惟一的條件。 

(一)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九節「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另娶的,若不是因淫亂的緣故,就是犯姦淫;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。」 

(二)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第十八節「凡休妻另娶的,就是犯姦淫;娶被丈夫所休之婦人的,也是犯姦淫。」 

二、神所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 

(一)神所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換句話說,從神看來,夫妻乃是合一的,任何的離婚都是破壞這一個合一。 

(二)甚麼叫作犯姦淫?就是破壞那一個合一。你在你自己的丈夫之外,你在你自己的妻子之外有性的行為,你犯了姦淫,你就是破壞了合一。  

三、合一已失去可以離開 

(一)為甚麼犯姦淫可以離婚呢?因為你已經把合一破壞了。你本來和你的丈夫是合一的,你的丈夫一犯姦淫,你就可以自由。本來是合一的,所以你要保守。現在那一個合一他已經失去了,所以你可以自由。 

(二)如果有一個姊妹,她的丈夫犯姦淫,這一個姊妹可以離婚,召會不能攔阻。她不只可以離婚,還可以改嫁。離婚不過是宣佈說,我和我丈夫的合一已經沒有了。沒有合一,她要改嫁就可以。 

(三)所以,夫妻的離婚,是在一方犯姦淫的時候,不是在辦離婚手續的時候。今天所謂的離婚,不過是手續而已。婚姻的存在,是宣告那一個合一的存在;離婚,是宣佈那一個合一已經不存在。 

(四)因此,犯了姦淫可以離婚。沒有犯姦淫而離婚,結果雙方都是犯姦淫。如果夫妻雙方僅因為相處不好,就要求離婚,就是犯姦淫,因為那一個合一還在。如果改嫁改娶,都是犯姦淫。只有合一不存在,纔可以離婚。 

(五)所以我們要認識,甚麼叫作婚姻?婚姻就是合一。兩個人不再是兩個人,是一體。姦淫是拆毀合一。離婚是宣佈合一的拆毀。 

(六)合一如果還在,兩個人就是吵得頂厲害,不相和,要離婚;世界的人許可,世界的法律也許可,但從神的眼光來看,不許可。先離婚反而是犯姦淫。 

(七)我們一定要看見說,神所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既然有了配合,千萬不要分開,這是神所不允許的。 

玖、寡婦的問題 

一、婚姻的關係只到死為止,復活的時候是不存在的。復活的時候,人也不娶,也不嫁(太二二 30)。天使也不娶,也不嫁。復活的人也不娶,也不嫁。嫁娶是今生的事,不是來生的事。所以,婚姻是到死為止。 

二、為著這個緣故,聖經裏也就許可,已經死了妻子的人可以再娶,寡婦可以再嫁。你如果為已往情感的緣故,不娶不嫁也可以。你如果要再娶或再嫁,聖經裏許可這件事。 

三、羅馬七章說,丈夫管妻子是到死為止。丈夫一死,妻子就有自由。在召會裏,絕不應該有一個觀念,以為寡婦再嫁是錯的。這一種的思想,是外邦人的思想。 

四、如果寡婦因著事奉主,願意像守童身那樣獨身是好的。如果是因著社會上人的批評,社會上人的看法而不結婚,這是錯的。我盼望在召會裏能除去這一個看法。 

五、保羅對提摩太說,我盼望年輕的寡婦出嫁,這就像一個弟兄再娶一樣。今天的問題,是妳有沒有那一個需要。有的在生理上有那一個需要,有的人覺得孤單,這是心理的需要,也有的人家庭環境有需要。如果有的弟兄死了妻子,再娶是對的。如果有的姊妹死了丈夫,再嫁也是對的。基督徒不可在這件事上有批評。我們要把異教的思想拿走。 

拾、末了的話 

一、神在聖經裏承認說,性是對的,性的感覺是對的,性的行為也對的。性的感覺不只不是罪,並且是聖潔的。但這只限定於婚姻裏面。在婚姻裏面,這是對的,並且是聖潔的。任何性的感覺,或者行為,在合一之外的都是罪。 

二、性的行為是聖潔的,在婚姻裏面沒有罪。如果你已經有婚姻的關係,而在婚姻之外有性的行為,這是姦淫。如果你沒有婚姻的關係,而有性的行為,這是淫亂。我們作信徒的人,在神面前要沒有姦淫,也沒有淫亂。 

三、保羅說「你們要逃避淫亂。人所犯的,無論甚麼罪,都在身體以外,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體」(林前六 18)。我們要尊重婚姻,不給肉體有任何發展的機會。 

四、為著召會的需要,為著聖徒蒙保守,我們鼓勵人結婚。在婚前,眼睛要張大一點,要認真的擇配;婚後,要盡力維持並經營你的婚姻,使你的家成為眾人所羨慕的,成為神福音的出口。 

五、有許多人的婚姻狀況是信主前造成的,信主後,雖作了許多努力卻仍未能改變現狀。請不要洩氣,先求主赦免你從前在黑暗中的無知,再求主給你智慧引導你往前的道路,好好的愛主、愛召會將會改變你的命運。 

基督徒的婚姻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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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職成家成全聚會Ⅰ【婚姻說出神的經綸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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